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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老年助餐新政5月1日起实施
发布日期: 2025- 05- 08 09: 36 浏览次数: 来源: 杭州市民政局

为推进老年助餐高质量发展,我市新近出台《关于推动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关于推动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融合性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新政对城乡老年助餐服务进行创新性差异化设计。在城市社区,大力推动老年食堂向社区食堂转型,面向公众开放,提供“全龄友好、普惠优享”的便民助餐服务。通过全面推行市场化运营,因地制宜探索公办民营、民办公助等模式,鼓励片区式、连锁化运营,降低成本,提升服务质量。与此同时,老年人的助餐优惠将维持不变。

农村地区助餐服务长期面临路线远、山路多、散居多等痛点,尤其在偏远山区和海岛,许多老年人因出行不便难以享受助餐服务。新政提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工作要聚焦“融合”破题,从服务网络、服务力量、服务场景等方面入手,强调合理规划布局,灵活设置中心食堂、老年助餐点,发展移动式送餐服务;探索“邻里互助”模式,支持有条件的家庭设置邻里助餐点,打造共享厨房;推动农村助餐服务设施与党群服务中心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集成建设,拓展助餐服务的多功能性。

近年来,我市积极探索,推动800余家城市社区老年食堂中超过八成转型升级为社区食堂。截至目前,我市已建成2300余家老年食堂(助餐点),村社服务覆盖率达90%以上。(养老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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